钟茂初
京津冀都市圈崛起的一个重要表征就是:带动整个区域在经济、社会、生态诸方面的全面发展,使该都市圈内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间、大城市与中小城市间、城市与农村间实现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使该都市圈内各地区及其居民共享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成就;同时使整个都市圈的生态环境得到完好的保护与修复,大家共同分享生态利益并共同承担生态治理责任;使都市圈内各地方及其居民的经济行为自主地纳入到都市圈的产业联系、循环经济、生态环境联系之中。
因此,京津冀都市圈的生态—经济的统筹与协调,是衡量该区域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该区域发展战略的一个方面。从生态环境角度来研究,应着眼于整个都市圈的生态联系共同体与生态保护的协同性、生态维护与经济贫困的同源性、发达欠发达地区间的生态受益区—生态功能区关系、经济发展与生态友好的战略权衡、循环经济产业链,应着重讨论以下问题:
一、掌握京津冀都市圈的生态联系与生态维护态势
确定都市圈区域内的良性生态联系和全局性生态功能区(水源保护地、风沙防护林、影响区域气候的湿地等);分析行政区划对生态联系的割裂及对生态保护效率的影响;分析现行体制下生态受益者与生态保护者之间的责权利不对应;确定京津冀都市圈的生态联系与生态维护的中长期发展目标
二、构建基于生态联系共同利益的生态统筹与生态协同
把区域内生态功能区的生态保护、生态治理、生态建设作为公共品,构建有效的公共品供给机制,避免公有地悲剧和搭便车问题;基于谁受益谁承担的原理和合作博弈的可行性原理分解各地区所承担的责任与费用的支付;通过生态治理与建设的统筹,形成生态保护过程中的规模收益并提高生态保护的成本—收益效率;基于生态友好的共同目标,在整个区域内建立与之相应的行为准则及市场准入制度(如引入ISO14000管理)
三、以生态维护与贫困治理相结合的思路解决京津贫困带问题
生态联系与经济联系的分割、生态受益者的责任缺位、生态保护政策与贫困治理政策脱钩等因素是京津贫困带的成因;今后应宣传基于共同利益的生态受益区—生态功能区的长期合约:根据博弈原理,越是发达的地区越应在生态维护、治理、建设方面承担更大的责任;实现发达地区的经济利益与欠发达地区生态利益进行交换:发达地区应通过经济协作、资金技术支持、公共品供给等财富转移方式换取欠发达地区提供的生态利益。
四、基于循环经济准则整合区域内产业、建立低污染循环利用的产业链
整合区域内产业以实现“循环经济”的效益来源:资源的集约化、排污成本的规模效益、治理环境的聚集效应;适应“循环经济”目标形成区域内的产业联系、产业链、产业集群;适应“循环经济”对区域内的产业、产业技术进行合理选择和合理布局;在区域内制定有关支持“循环经济”的产业及企业扶持政策。
五、都市圈内有关生态环境的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
推动各地区间有关资源环境外部性问题的解决机制;建立起区域内征收资源环境税、污染排放许可证交易、水资源使用权交易等制度;为区域内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进行组织创新(如形成超越行政区划的一体化生态规划管理机构、建立生态共同发展基金等)。